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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赣州市科技局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

来源:发布时间:2019-04-13 10:26:07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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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升单位履职效能,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市财预字[2014]32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赣州市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市财办字[2019]36号)和《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预字[2019]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达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

二、绩效管理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绩效管理对象范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象范围为部门年度全部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对象范围为市本级纳入预算的项目资金(含二次分配的项目资金)和中央安排项目属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

(二)绩效管理内容

1、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三个阶段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内容是围绕部门职责,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编制绩效目标,衡量评价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内容是通过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编制绩效指标,检验、评价各项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三、绩效评价办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取年中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年终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为主,配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跟踪、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对部门科研、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党建、综治法制及本部门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1、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蓝赟

副组长:谢定强 李云

成员:林浩、俞晓峰、王彦超、高坡、肖维湘、彭小舟、贺光曙为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 各业务科室负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实施完成所承担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和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对绩效运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科管科负责做好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目标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掌握绩效目标进展、汇总上报等工作,按照财政局的审核意见,反馈绩效跟踪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

计划科和财务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办公室负责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在网站公开的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绩效管理相关信息。

2、加强各科室相互协作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成立由业务科室牵头,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单位负责人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人,全过程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规范内容,确保质量

一是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自评表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要完整、清晰、准确,无缺项漏项。

二是绩效目标设置要同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根据绩效目标,合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构建确保项目实现的保障措施,做到资金额度与项目实施相匹配。

三是及时根据上年绩效评价情况,调整部门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统一。

   六、绩效结果的应用

本单位将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一项依据,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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